什么属于有效合同

一、合同乙方未签字已盖章有效吗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乙方虽未签字但已盖章,合同仍然有效。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来代理。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

三、合同生效的期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生效、终止的条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