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标准

规范旅游安全标准

光大联盟旅游平台历来重视安全问题,并要求各区域供应商在日常业务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旅游车辆的资质做到严格把控,对司机、导游等随团人员在团队接待过程中的行为做严格要求。光大联盟旅游平台对车辆、司机、导游以及旅行中吃住行等的具体要求条款说明,请各位供应商及合作伙伴在经营中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一、 旅游用车安全

1. 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车辆,严禁私车黑车。

2. 必须为经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车辆。

3. 车辆年限符合光大联盟旅游平台各产品组接待标准的要求(使用年限3—5年以内)。个别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必须满足其所用车辆在当地政府政策允许的经营年限之内。

4. 定期(节假日/黄金周/暑期长假节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视磨损程度及时更换包括刹车片、轮胎等部件,确保行车安全。

5. 车辆出行前必须经过仔细的例行检查,包括是否配备安全锤,空调、座椅等影响乘坐舒适度的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6. 所用车辆要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保证无重大交通事故历史。

7. 所有的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并要对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8. 车辆要配备应急交通工具紧急配件等。如在旅途中出现故障,要有应急救援方案和备用车辆,以保证最小程度影响客户行程。

二、 对司机、导游的要求

1. 司机必须取得各地(国家、地区)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或同等资质(海外)。

2. 大客车司机必须具备10年以上的相应车型的驾驶经验;其他车型司机必须具备5年以上的相应车型的驾驶经验。

3. 司机、导游年龄必须是小于等于相关地区、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

4. 司机、导游必须身体健康,无可能引起突发病情的慢性病、精神异常症等。

5. 有酗酒、吸毒等不良习惯者不得使用。

6. 司机必须遵守所在地的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超载,不超速、不超时、不疲劳驾驶;导游应从旁监督提醒,并应提醒客户使用车辆安全带,确保行车途中安全。

7. 驾驶途中司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抽烟,如有电话应让导游代为接听。

8. 客人下车观光或用餐时要做好防盗措施,保证客人行李安全。

9. 如遇突发事件,应按照所属公司确认的应急救援方案汇报、处理,不得私了。

10. 导游必须取得各地(国家、地区)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导游证或同等资质(海外)。

11. 导游必须具备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并监督司机安全驾驶。

12. 导游需要提前告知客人紧急情况逃生方式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13. 旅行社要加强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及应急处置能力。

三、用餐

1. 行程安排的餐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具备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逃生出口等。

2. 餐饮服务人员均需获行业认证资格。

3. 餐食保质保量,干净卫生。

4. 导游及领队对如下情况需要尽到提醒义务,并做好突发事故预案:

1) 提醒客人在旅游期间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的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等变质情况,切勿食用。

2) 提醒客人游玩时依个人情况随身携带上矿泉水及干粮等食品,以备不时之需,注意请勿喝生水和不洁净的水。

3) 提醒客人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

4) 提醒客人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和贪吃零食、冷食冷饮。

5) 提醒喜欢喝酒的旅客在旅途中应注意控制自已的饮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超过本人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6) 提醒客人要十分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避免中毒和胃肠道疾病的发生。

四、住宿

1. 行程安排酒店必须资质齐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服务人员也均需符合从业资质。

2. 酒店的安全保障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

3. 酒店应尽管理义务,避免酒店内安全隐患和陌生人骚扰入住客人。

4. 行程安排如果特色住宿(例如:民宿、帐篷、蒙古包、客栈等)必须符合当地规范。

5. 导游及领队对如下情况需要尽到提醒义务,并做好突发事故预案:

1) 提醒客人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2) 提醒客人注意检查酒店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以免发生纠纷。

3) 提醒客人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总台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

4) 提醒客人不要将自已住宿的酒店、房间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 提醒客人入住酒店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饭店卡,卡上有饭店地址、电话;如果迷路,可以按卡片上地址询问或搭出租车,安全顺利回到住地。

6) 提醒客人如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服压盖,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服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用浸湿的衣服披裹身体,被褥堵门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或摇动鲜艳的衣服呼唤救援人员。

7) 若有在火车、飞机上过夜提醒客人注意财物等安全。

五、旅行

1、导游及领队对如下情况需要尽到提醒义务,并做好突发事故预案:

1) 提醒客人在车(机、船)停稳后方可下车(机、船)。按先后秩序上下车(机、船),讲究文明礼貌,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 提醒客人在乘车旅途中,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行车时不要将头、手、脚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3) 提醒客人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好自已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4) 提醒客人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工具或电子游戏等。

5) 提醒客人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六、游乐

1. 产品中应提前明示不可预订的人群(如婴儿、高龄等)。

2. 行程中安排的游玩活动场所必须有合法的运营资质。

3. 高原地区必须备有紧急氧气等设备,以应对突发紧急状况。

4. 空中项目、漂流、水上项目、滑雪等需有专业人士指导。

5. 导游及领队对如下情况需要尽到提醒义务,并做好突发事故预案:

1) 对于不适宜参加游玩活动的人员提示并制止。

2) 必须充分提示游玩项目的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客人遵守。

3) 提醒客人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山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观光地点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在饶幸的心理。

4) 提醒客人登山或其他活动中应注意适当的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并做好防范工作。

5) 提醒客人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不单独前往深水域或危险河道。

6) 提醒客人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它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免发生危险。

7) 提醒客人游览期间,不要单独行动,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在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得太远。带小孩的游客请管好自已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注意安全。

8) 提醒客人在游览观景时,应预防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9) 提醒客人漂流等水上活动必须全程穿戴救生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