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措施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17日 / 来源:大同旅游 / 作者:路路 / 查看:2818

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2.2022年至2024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3.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